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基础医学院按照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研招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职责: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基础医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负责制定我院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初步选定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5)负责复试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6)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8)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9)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0)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不得改动。
(11)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考生解决困难。
2.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察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
成员: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职责: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招生专业方向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是否按研究 方向录取 |
1 |
100501 |
中医基础理论 |
学术学位 |
否 |
2 |
100502 |
中医临床基础 |
学术学位 |
否 |
3 |
100503 |
中医医史文献 |
学术学位 |
否 |
4 |
100504 |
方剂学 |
学术学位 |
否 |
5 |
100505 |
中医诊断学 |
学术学位 |
否 |
6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学术学位 |
否 |
7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学术学位 |
否 |
8 |
1006Z3 |
中医免疫学 |
学术学位 |
否 |
三、复试工作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采取线下面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先复试,调剂考生后复试,分批复试录取、总体审核认定的模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按照要求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由学院秘书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处。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0.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
11.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所有复试材料,我院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2.学院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3.学院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复试考生100元/人。
(四)复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
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在面试前随机确定。
(五)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二)成绩排序原则
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三)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基础医学院报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五、复试要求及管理
1.学院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法》,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师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研究生处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2.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3.学院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务必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六、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至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调剂
学院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院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7.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二)调剂要求
1.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院调剂复试工作安排,我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本次调剂窗口开放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为36小时。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八、录取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我院不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6.拟录取原则
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纪检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进行整体、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研究生处、纪检处、学院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责任追究
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五)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纪检处,由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
十、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院监督电话:0871-65918086。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精诚楼307办公室。
云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5年03月25日